威懾力

  
一位法律系學生到法院實習,審判一件殺人案,他指著凶器問被告:
“你見過這把刀嗎?”
實習生反復向被告交待了政策,可被告仍然矢口否認。退庭後,實習生回憶這次審判,覺得自己態度不夠嚴厲,缺乏威懾力量。於是,第二天開庭時,他緊皺雙眉,圓睜雙目,拍著桌子厲聲問道:“說!見過這把刀嗎?”
“見過,”被告低聲回答。
實習生認為自己的威懾力發揮了作用,他又拍了下桌子,問道:“說!什麼時間?什麼地點?”“昨天,這裡。”被告哆哆嗦嗦地答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