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姻法十問十答

  
新婚姻法出來已經有一段時間了,我是喜歡結婚的人,於是仔細研究了幾天,覺得很有趣 ,特此寫下來給所有走進婚姻殿堂的男男女女。

一、 問:大學裡面可以不可以結婚,校方可以不可以干涉?
答:可以結婚。根據是第五條:“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,不許……任何第三者加 以干涉。“校方的做法是干涉你的婚姻自由,只要男的超過22歲,女的超過20歲,都OK。 男生可能沒多少機會,但是女生一般大二大三差不多了。

二、 問:我想甩掉她,怎麼辦,離婚方便嗎?
答:非常方便。你只要隨便找個人同居一個星期,當然要招搖給眾人知道,然後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法院就必須判離,因為根據第三十二條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調解無效的, 應准予離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……”。你想離,當然調解不會有效, 又因為你丫和別人同居,符合感情破裂條件(一),所以,合法甩掉她。但你最好沒什麼積蓄。

三、 問:聽說有離婚證?
答:對,我靠,我也沒想到。而且這種“離婚證”只有當你們是協議離婚的時候才有,根據第三十一條:“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……發給離婚證”。

四、 問:我靠,這個離婚證不是末來的幸福的傷疤嗎?怎麼辦?
答:藏好。也不要搞丟了,這東西好像不能補。

五、 問:我能撕了它嗎?
答:……換個人問。

六、 問:他和別人同居,我該怎麼辦?
答:一定要抓到他和人同居的證據,比如照片、錄音、內褲、胸罩之類,然後你就可以順利離婚,還因為是非過錯方,你可以得到他財產比較多的部分,嘿嘿。

七、 問:我不是侵犯他的隱私權嗎?
答:廢話,要不然你怎麼證明他同居呢?難道他能自己全場錄像雙手交給你?不入虎穴,焉得虎子?要錢還是要一個遵紀守法的名聲?

八、 問:有沒有辦法不計劃生育?
答:好辦,找個自治區的少數民族人結婚。根據第五十條,本法在少數民族地區可以變通 。

九、 問:語言不通怎麼辦?
答:廢話,找個回族不就行了。

十、 問:我是法官,告訴我如何靠新婚姻法撈錢?
答:祝賀您,在新婚姻法,您大有可為,因為“同居”“重婚”都沒有司法解釋,還不是由你說,他明明只是一夜偷情,你可以說他同居,要判他財產損失,除非他拿錢來:他如果包二奶,呵呵,那更好,因為是同居還是重婚還不是由您老拿主意。